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5月24日上午,我校联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三工街道司法所、三工街道祥和社区、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了30余名2023级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给风尚翠苑小区的1721户居民及周边居民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杨柯进行活动致辞)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杨柯在活动致辞中表达了对新市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协同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感谢,介绍了活动开展的意义、作用及方式方法。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党工委书记伍芳、新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彭军律师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小区居民宣传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现场,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字版)和宣传教育材料、普法宣传展板、普法宣传教育视频播放、律师面对面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介绍了婚姻家庭、继承、权益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切实营造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彭军律师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活动结束后,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代表在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办事处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三工街道司法所、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一起召开了合作共建座谈会,就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实习、加强校企政合作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互相交换意见建议。杨柯书记表示将根据座谈会提出的讲自信、守规矩、及时总结复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意见,严格要求实习学生,切实配合各实习部门,完成好2023级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认知实习工作。
(我校召开法律事务专业合作共建座谈会)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深化了校企政共建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下一步,我校将切实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扎实推动《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教育,培养社会亟需的法律事务人才,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新疆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李旭东 编辑:朱隆金 审核:周全新)